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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关

媒体称删帖等网络公关绑架互联网舆论

发布时间:2022-07-15 11:10:17

中国青年报11月5日报道近日,伴随着蒙牛诽谤门及360与腾讯口水战引发的公园门,互联网公关公司走入社会聚焦的视野。

在互联网搜索引擎中输入网络公关,搜出的相关网页以百万计。记者采访发现,诽谤门、公园门并非个案,一些公关公司正是在互联网上以不正当手段帮人删除新闻、推销产品、打击异己而获利,试图绑架互联网舆论。

淘宝网上叫卖删帖服务

11月1日,记者登录瑰达网络淘宝网店,看到这家开办于今年6月9日的网店销售的宝贝竟是删帖服务。

瑰达网络在店铺介绍中这样推介自己的服务:在当今媒体传播手段多样化、网络化的时代,要让一个企业的负面新闻事件,一夜传遍网上世界是很容易的。在网上对企业负面信息的传播要比正面消息的传播快得多,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企业维护自身的形象是多么的重要。

记者在瑰达网络网店同时还看到:诚心寻求与各大网络编辑、管理员、论坛版主、贴吧吧主合作,以寻求共赢。

瑰达网络网店提供的删帖服务,收费从500元到3500元不等。该网店的成交记录显示,10月26日,该店以2000元的价格成功交易了一次。

记者以希望删帖者的身份,加瑰达网络网店留下的QQ号码为好友后,对方马上给记者发来了信息:瑰达专业删除负面、诽谤信息。代发广告、软文。网络管理权限,链接零售,支付宝安全交易。对方在QQ中自称是瑰达网络老板刘桂。

刘桂告诉记者,他们与全国很多大小网站都有良好的合作关系,90%的帖子都能删。

刘桂对删帖颇有把握。您把帖子的网址链接发过来,我先看一下,我们会根据帖子的性质和网站的不同,确定删帖的速度和删帖的价格。他表示,删除几大门户网站的新闻链接需要两天,论坛帖子一天之内就能删除。

记者了解到,网站往往对删帖有严格的规定。正常删帖,一般是当事方向网站客服提出申请,并递交证明: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申请书,并承诺愿为删帖行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个人则需提供帖子侵犯个人隐私等书面证明材料。

刘桂却表示,一些网民发出的普通负面信息,给钱就能删;门户网站新闻也可以删除,但要视新闻的受关注度而定,至少要3000元一条。‘黑’网站属于刑事犯罪,所以都是通过和网站编辑的私人关系进行删帖。他告诉记者,一些不知名的网站,因为较难联系编辑,删除相对较难,所以价格也偏贵。

记者故意说删帖费用太高,刘桂对此解释说:删帖总是有成本的,网站编辑拿大头,我们只是拿小头。

当记者询问如何付款时,刘桂告诉记者,为了确保双方网上交易万无一失,要到他们的淘宝网店,利用支付宝为删帖服务埋单。

对网络推手论功行赏

在博客中国网站开博的博主马庆云告诉记者,由于担心引起博主不满,关闭博客而流失点击量,对于博客的博文,网站一般不会轻易删除。为此,要使博主删除博文,公关公司就要直接公关博主。

一般公关公司会以邀请参加其公司活动或给钱两种方式要求撤稿。在马庆云开博的几年时间里,已经屡次接到这样的电话。在圈内,要让有一定影响力的博主撤掉一篇博文,公关公司一般会给千元左右。

和专业的网络删帖公司一样,这样的‘公关’一般有专业的网络公关公司来做。马庆云介绍说,这些公司除了删博文的服务外,通常还会联络有影响力的博主在博客中发软文,提供商业推广的业务,俗称网络推手。

所谓软文,就是博主在文章中比较自然地植入公关公司雇主的信息,潜移默化地对读者进行营销的文章。马庆云告诉记者,发软文的费用由博主影响力、登载网站影响力以及发表的网页层次决定。

他们的计费方式‘成熟而科学’。他笑着调侃。据他介绍,博客软文的稿费一般是200元至300元,这只是基本稿费,在这个基础上还有额外奖金。

在一家公关公司传给他的奖金付费报价单上,记者看到,十几家国内主要博客网站按照影响力被分为3类,而每一类中,又根据博文被推荐至一级页面、二级页面、三级页面、四级页面的不同,将奖金分为四等,最多的200元,最少的10元。

像我这样的博主,写软文每月拿到两三千元很容易。博客中国网站博主李东(化名)介绍说,虽然有固定职业,写博客只是业余爱好,但对他来说,这笔收入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马庆云告诉记者,一些网络公关公司甚至还会和一些知名博主签有长期写软文的合同。由于游走在模糊地带,这类合同当然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他补充说。

网络打手:两三博主即可引发轰动效应

美国一份相关调查显示,博客对消费者购物的影响已超过社交网站,一些博客读者的阅读会影响他们的购物决策。

记者了解到,我国某些网络意见领袖在网民中的影响力如今已被商家通过公关公司所利用。今年年初,一家公关公司传给马庆云一份宣传材料,其中就不乏这样的成功案例。

曾有一张女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去卖醋的照片,被博客贴出后,迅速登上了某博客网站首页,并被多家网站转载。

这张照片中,美女大学生手中醋的商标清晰可见。马庆云告诉记者,大学生、美女、找不到工作都是热门话题,这样的博客文章不火才怪。而这份宣传资料显示,博主发这篇博文的真正目的就是帮助商家推广这种醋。

记者注意到,相比这种利用网络意见领袖做广告的现象,另一种现象更值得关注和警惕。

为什么在电影上映之前,就已经有大量关于这部电影观影感受的博文?马庆云告诉记者,网络公关公司通过知名博客推广电影,这在业内已颇为普遍。

在电影上映之前,公关公司就以电影观摩会的形式邀请知名博主前来观影,到场就可以得到1000元以上的红包。马庆云介绍说,至于博文是批是捧,只要能吸引眼球,引起轰动就行。当然,之后根据博文产生的效果,公关公司还会论功行赏。

至于这些博文的水准,马庆云认为,收了费根本写不出好东西。

是否有人为了红包发一些不负责任的博文而误导公众?马庆云认为肯定有,这就是为什么一些‘烂片’在互联网上却有许多博客文章力挺,而观众看后却大呼上当。

马庆云介绍说,甚至有网络公关公司收买博主,让其对某人、某公司或者某商品群起而攻之,随后公关公司再联络被攻击者,获取某种利益。一旦得逞,他们就让这些被收买的博主及时收手,新闻都有时效性,帖子没有人持续推,一两天就没人关注了。可谓既做推手,也做打手。

制造一次网络关注其实很简单。马庆云告诉记者,只要策划方案得当,两三个稍有影响力的博主就能引发大量网友围观、跟帖,从而形成轰动效应。

网络传播新形式亟须规范

对传统媒体而言,在报道的客观性以及广告的真实性等方面,都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约束,而对于博客等新媒体,如何规范其传播行为?网络公关公司与某些意见领袖之间的交易是否触犯有关法规?网络意见领袖为了获利而传播不实信息造成网友利益受到侵害,如何对其定性和制裁?有人对博客等新媒体的管理和规范提出了一系列疑问。

河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位迎苏告诉记者,目前,对于博客、微博等网络传播的新形式,还没有专门的规范标准。在她看来,应该以立法的形式,规范新媒体的传播行为,以便有效控制和管理不良的网络公关公司和意见领袖,使网络传播得以健康发展。

就这个话题而言,某些网络‘意见领袖’就是网络推手的一颗棋子,其连接纽带就是利益。网络推手控制利益源,‘意见领袖’为了获取利益而不断制造‘领袖意见’。对此,位迎苏表示,商业时代追求利益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但‘领袖意见’要以事实为依据,如果他们的主导意见严重背离事实,随意夸大其词,粉饰假象,愚弄网民,则应该受到谴责和制裁。

对于因博主误导而利益受损的人或者公司,位迎苏建议他们运用法律武器讨个说法。即使这方面的法律尚有空白,但积极的做法也能促进法律的完善。

冯小刚曾经将其微博称为冯通社。有一微博特别好!这位著名导演感叹说,因为不会给你断章取义,有了微博,我终于有了一份自己的报纸。

但也有专家指出,如何规范这张自己的报纸,亟须出台相关的规范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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