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息,今年以来,公安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成功侦破自媒体网络水军团伙犯罪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7名,关闭涉案网站31家,关闭各类网络大V账号1100余个,涉及被敲诈勒索的企事业单位80余家。
△资料图/视觉中国
网络水军涉嫌敲诈勒索、侮辱诽谤等众多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以一些自媒体为代表的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日趋活跃,其打着舆论监督、法制监督、社会监督等旗号,与不法网站和少数媒体内部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大鱼号、百家号等网络账号,以及境内外互联网上的自建网站和通讯群组,频繁组织实施大规模有偿发帖、有偿删帖、有偿公关、有偿操控舆论等网络行为,涉嫌从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互联网秩序,干扰国家对互联网的正常管理,危害传统文化、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
对此,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对网络水军持续开展专项打击,有力震慑了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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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水军人员构成相对复杂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自媒体网络水军人员构成相对复杂——
一是核心人员,主要包括网络公关公司及其雇用的写手和水军。网络公关公司是网络水军的幕后老板,负责接受客户请求,策划组织网络炒作、有偿删帖等活动;写手熟悉网民心理,专职撰写、提供炒作素材;水军是网上炒作活动的具体实施者,以网上有偿发帖牟利。
二是上游人员,即网络水军业务的需求者,主要包括广告商、委托人、爆料人。广告商通过水军炒作提高其投放广告的点击量;委托人、爆料人提供炒点,通过水军攻击炒作指定单位、人员,达到某些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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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下游人员,即网络水军业务的辅助实施者,主要由专业推手、小型非法网站运营者和知名网站内鬼构成。专业推手往往是一些网络大V、网红等,借助自身在粉丝中的影响力,为炒作活动站脚助威;小型非法网站运营者、知名网站的内鬼(如编辑、版主)主要是协助网络水军删除、置顶帖文等,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有偿删帖、发帖等系网络水军盈利模式
据介绍,自媒体网络水军的盈利模式主要有四种——
一是有偿删帖。非法建立小型网站,针对地方企事业单位、个人,依托爆料人捏造事实、甚至恶意诽谤,并利用网络推手大肆炒作,胁迫涉事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出钱了事。
二是有偿发帖。借助开办的所谓互联网公司,承接客户发帖业务,通过雇用的网络水军,有目的有计划地大规模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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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非法广告宣传。通过雇用的网络水军,并依托有关系的网络大V、知名博主、论坛版主、网红等,为客户转发非法广告、扩大宣传效应。
四是恶意传播木马病毒,提高点击率。通过将木马植入网页,刷新网页点击率以博取广告商眼球,招揽业务、获取经济利益。
传统网络水军的变种——自媒体敲诈勒索
自媒体敲诈勒索作为传统网络水军的变种,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作案手段隐蔽,手法隐晦。一些自媒体网络水军团伙为规避打击,将涉案网站搭建在境外,使用虚假身份办理银行卡、支付宝、财付通、4G网卡,作案手法专业,已形成集假网站制作、假身份销售、假银行卡账号办理于一体的非法产业链条。
二是冒用新闻媒体名义,借助虚假新闻网站进行炒作。犯罪团伙通过网上搜索企事业单位负面信息,发布或威胁发布负面帖文炒作,形成舆论压力,实施敲诈勒索活动。虚假新闻网站往往被冠以法制、中国、中华等字眼来制造影响力。
三是真假记者勾结串联相互作案。真记者主要是借助其记者身份与受害单位接触,假记者主要从事目标选择、炒作等非接触性工作,不直接索要钱财,而是通过报刊费、广告宣传费、会员理事费等名义变相实施敲诈勒索。
一批重点案件已被移送起诉
在公安部的组织指挥下,江苏、广西、河北、北京、安徽、陕西、福建、江西、山东、云南等地公安机关先后针对《法制新闻网》案、《准夸网》案、安徽阜阳王某等人敲诈勒索案等重点案件采取收网行动,抓获了一批自媒体网络水军涉案人员,捣毁犯罪窝点数十个。
截至目前,部分涉案人员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批重点案件已被移送起诉,其他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严厉打击网络水军!
编辑:单镜宇 责任编辑:张晖
来源:央视新闻